今天是: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2-10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作者: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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