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员密集场所的界定标准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消防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本法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作者:范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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