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85条政策措施(出入境管理部分)
信息来源:出入境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一、缩短赴港澳商务活动备案时限。将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政策解读】为进一步激发我市民营企业经济活力,为其赴港澳地区考察商务、发展业务提供更好的出入境服务,市局出入境管理局积极压缩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将民营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确保民营企业法人、股东及员工能够在更短时间内获批赴港澳商务签注,为其长期多次赴港澳地区开展商务活动营造出入境便利。

  二、简化外籍人员工作签证手续。为民营企业紧急邀请来华且来不及在境外办理入境签证的外籍高级管理人才或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快速便捷的24小时口岸签证服务。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已连续2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时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政策解读】针对民营企业因紧急商务、工程抢修等紧急事由邀请外方合作人员入境来沈,不能及时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正常申办签证的情况,市公安局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提供24小时口岸签证服务。民营企业只需在公安机关完成企业备案且信誉等级良好,即可为紧急邀请的外籍专家、高层管理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在沈申办口岸签证入境,为民营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赢得商机创造有利条件。

  在沈阳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城市的大背景下,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合法聘用外籍人员的出入境政策环境。此前,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受企业规模、聘用外国人层次等条件制约,无法为稳定聘用的外国人办理长期居留许可。新举措实施后,符合上述条件的民营企业聘用外国人,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5年内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既可解决外籍员工的就业居留之忧,也可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的聘外办事成本,更为民营企业吸引并留住外籍人才、长远谋划对外发展提供了出入境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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