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下列持证人已不符合持有居留证件的条件,且本人未在居留事由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现我局发布公告,要求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者注销申报。逾期不办理变更的,原居留证件将被宣布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负责。
持证人姓名:AKABUO IFEANYI GEORGE,性别:男,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1997年6月6日,护照号码:A12266172,居留证件号码:102929925,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持证人姓名:OKEZIRI PRINCE ROTANNA,性别:男,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1997年5月12日,护照号码:B50581333,居留证件号码:102929827,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持证人姓名:UZODINMA PRECIOUS CHUKWUEBUKA,性别:男,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1999年1月28日,护照号码:B50561807,居留证件号码:102929826,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持证人姓名:LAL MOHAMMAD NOORULHAQ,性别:男,国籍:阿富汗,出生日期:1996年11月27日,护照号码:P04260887,签证号码:101083132,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持证人姓名:AGINWA BETHEL PROSPER,性别:男,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2001年6月7日,护照号码:B02925098,居留证件号码:103064306,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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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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