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下列持证人已不符合持有居留证件的条件,且本人未在居留事由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现我支队发布公告,要求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者注销申报。逾期不办理变更的,原居留证件将被宣布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负责。
持证人姓名:IBRAHIM FIDDAUSI,性别:女,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1996年12月25日,护照号码:A12358108,居留证件号码:104087294,有效期至:2026年1月5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持证人姓名:SHAHID SADIA,性别:女,国籍:巴基斯坦,出生日期:2005年5月1日,护照号码:KN5168301,居留证件号码:103741945,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0日,原接待单位:沈阳医学院。
持证人姓名:ABDULLAHI FATIMA UMAR,性别:女,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2001年5月11日,护照号码:B50316890,居留证件号码:104088337,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原接待单位:辽宁传媒学院。
持证人姓名:KALU PRINCE OKORIE,性别:男,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2001年5月23日,护照号码:A13168622,居留证件号码:104087964,有效期至:2026年1月15日,原接待单位:辽宁传媒学院。
持证人姓名:NNANNA ARISA UCHENDU,性别:男,国籍:尼日利亚,出生日期:1998年6月30日,护照号码:A11684661,居留证件号码:104087968,有效期至:2026年1月13日,原接待单位:辽宁传媒学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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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 9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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