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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对 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信息来源: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31 

  根据《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保密教育培训;

  (二)依法施工,并将相关建设资料存档备查;

  (三)对在业务中涉及的客户信息保守秘密;

  (四)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

作者: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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