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机动车达到/临界强制报废公告(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之相关规定,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29518辆机动车已达或即将达到报废期限或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期限到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上路行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作者:吴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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