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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6-10-30 

  我市有一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或吊销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


  附件:涉毒人员注销驾驶资格驾驶人信息.xls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6年10月30日

作者: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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