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厅党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推出“战疫情、助营商、促发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8项措施”,以“助力振兴、公安先行”的责任担当,深入践行市委市政府“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的部署要求,全力打造沈阳公安法治营商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赋能、贡献力量。自4月14日“18项措施”对外发布以来,中央、省、市各类媒体累计宣传报道244篇次,其中,中央级媒体39篇次、省级媒体76篇次、市级媒体129篇次;收到企业感谢信31封、锦旗36面。
一、精简涉企审批流程,为复工复产提供办事快捷的“便企”服务。一是推行“网上办、简化办”。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涉企业务45396件次,网办率达72%,创历史新高;通过“辽宁公安”APP,为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办理备案业务12件次;为企业提供预约办理服务37件次。二是推行“上门办、就近办”。指导企业就近办理机动车年检1.6万台次,为企业驾驶人有效期满换证“上门体检”267人次;上门为员工办理居住证115件、户口迁移证延期7件、出入境证件20件次。三是推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因疫情原因造成居留证件逾期的外国人从轻、减轻、免于处罚8人次;对企业招聘的142名保安员实行“先上岗、后办证”;为28家急需用章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刻制印章112枚;为民爆企业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办理许可证24件,开具备案证明575件。
二、开展上门推介宣传,为复工复产提供超前务实的“助企”服务。一是开展惠企措施宣传。结合“一联三帮”专项行动,大力宣传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8项措施”;积极与工商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通过企业微信群、上门走访等方式,发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手册》1000余份。二是开展涉企法律宣传。主动走访辽宁、广东、江苏、福建、温州、绍兴等驻沈商会,积极开展涉企法律宣传;组织公职律师法律营商服务队,与23家驻沈商会、重点企业对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开展防范电诈宣传。编辑制作涉企反诈宣传系列短剧、微视频,通过企业微信群、新闻媒体、市局反诈视频号向企业推送,发放《致企业一封信》1.5万封、反诈宣传单2万余份,切实提高企业防范意识,守护企业财产安全。复工复产期间,全市涉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现“零发生”。
三、加强生产经营守护,为复工复产提供精准高效的“护企”服务。一是助力企业员工返岗。主动协调市、区两级防指,为苏家屯等疫情复杂地区企业员工办理通行手续,为企业通勤班车提供警车护送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涉稳风险研判141次,为企业返岗人员开展轨迹核查7383人次,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防控2458家次。二是强化企业周边巡逻。在全市670家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加大巡逻警力投入和“警灯闪烁”频次,累计投入巡逻警力12452人次、巡逻车辆3029台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广泛收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严打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破获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金额570余万元。
四、强化交通运输保障,为复工复产提供快捷便利的“惠企”服务。一是放宽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复工复产期间,全市除青年大街一线、中山广场环路、沈水路及所有高架路、隧道外,其余道路准许黄牌车辆通行的时间每天增加3小时,并取消电子警察对“闯禁行”行为非现场处罚功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货运、物流车辆通行需求。二是加强企业周边交通疏导。围绕重点企业周边实施特殊时期交通管控措施,临时摆放锥桶600余个、临时标志30余块,在企业周边施划临时停车区域,满足企业员工因疫情自驾停车需要。特别是针对开发区、大东区企业密集区域,每日出动警力近200人,在企业周边开展动态巡逻,确保企业周边交通秩序良好。三是强化货运物流运输保障。在公路交通检查服务站设立“快捷通道”,累计保障域外来沈货车快捷通行1578台次,引导企业物资运输、员工通勤车辆优先通行1706台次,为企业提供公安车辆引导391台次;设立“货运司机便民驿站”64个,配合交通、卫健部门开展货运司机核酸采样、体温检测33.4万人次,宣传解答防疫政策3.8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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