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市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区域的划分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08 

  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是怎样的划分的?

  

  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0号)相关规定:

  

  禁放区域为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及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等。禁放区外,在市政府规定的在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等13类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王琦
CopyRight 2008-2014 沈阳公安 All Right Reseverved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