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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信息来源:治安支队 发布时间:2019-12-31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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