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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制刀具?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7]2号)规定: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作者: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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