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居住证落户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发布时间:2025-12-13
一、事项名称: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
二、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沈阳的若干措施》(沈政办发〔2024〕5号)
在我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我市落户。
办理条件:在我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持有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有效期内《辽宁省居住证》,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均可在我市落户。
办理要件:
1.户口簿、身份证;
2.《辽宁省居住证》;
3.婚姻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4.落户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全市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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