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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6-01-09 

  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不听劝阻的;


  (五)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


作者:聂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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