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对饲养禁养犬行为的处罚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6-05-09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作者:李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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