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所需材料
信息来源: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7-03
(一)基本材料
1.本人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2.父母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 证、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3. 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 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4.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 的其他证明或公正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5.本人未取得或放弃外国公民或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 声明或证明。
(二)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
1.非婚生育随其中一方落户的,只需提供一方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护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随父落 户的,还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 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
3.新生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或通 过录制视频、现场视频连线等方式确认。
作者:满牧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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