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赴港澳自助续签2分钟申请3工作日拿证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5-02-10 
核心提示

  出国、出境旅游人数日渐增多,出入境管理相关问题受到关注。2月18日上午,许多网友、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或发来微信咨询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等相关问题,专家进行权威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连线实录

  问:我离婚了,儿子14岁,想给他办护照,是否需要他爸同意?

  答:普通市民办理护照只需要本人到场,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按相关程序审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护照则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说,需一家三口到场,即使父母离婚也必须一起到场。如果一方在国内不能到场,应出示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如果一方在国外,要出具经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的委托公证书。

  自助受理机办赴港澳

  续签2分钟完成申请

  网友水清清:我最近准备到香港旅游,多长时间能够办下来签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续签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市出入境管理局开创了人工与自助受理机双重服务机制。针对持本地签发港澳通行证申请赴港澳同类再次签注的人群,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市民既可以选择人工受理也可以选择自助受理机进行申请,申请人无需填表,通过自助受理机2分钟之内即可完成申请,3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办结。也可以登录辽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http://crj.lnga.gov.cn)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申请,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3个工作日可领取到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仍需按相关审批程序办理。

  有紧急情况可加急办护照

  读者新文:孩子在国外留学,病了,我不放心想去看看,办护照能否加急?

  目前,办理护照需要10个工作日。遇到“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等情形,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市出入境管理局建立受理、审批、制证一体化工作机制,对于符合法定加急事由的材料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5个工作日可取护照。

  郊区(县)居民办护照可就近

  读者王先生:我是辽中县人,是不是可在本地办理?

  目前,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全市已有铁西、于洪、苏家屯、东陵(浑南)、沈北、康平、法库、辽中、新民9个区、县(市)开通了出入境证件办理点。当地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今年,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在全市13个分、县(市)局全部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点,实现区县出入境证件办理点全覆盖。

  外地人可在沈阳办护照

  网友双子座:我是山东户口的居民,在沈阳上大学,可否在沈阳办护照?

  按照公安部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异地申领出入境证件。享受异地申领出入境证件的主要对象有:沈阳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我市就业和在沈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上述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年满60周岁(含)且在我市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在我市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6个月内有效

  网友随缘:我准备到台湾个人旅游,如何申请?

  去年6月28日开放了沈阳市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受理审批的程序:沈阳市常住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赴台个人游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大陆证)和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申请人领取大陆证及个人游签注后,还需通过指定的赴台旅游组团旅行社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然后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在台期间可自行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相关链接:

沈阳区县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地址及电话:

铁西分局 

北二中路41-1号                        85630335

于洪分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1号                 25832887

苏家屯分局 

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 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   89830307

辽中县局 

辽中县南一路25号                     87801110

康平县局 

县康平镇政法路含光街四组县公安局社区警务中87342784

法库县局 

法库镇晓东街五委八组法库县公安局           87110535

新民市局 

新民市辽河大街28号新民市公安局           27510168

东陵(浑南)分局 

浑南新区世纪路21号浑南分局一楼            23118703

沈北分局 

沈北新区新城子街贵州路50号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89862490

作者:高志广
CopyRight 2008-2014 沈阳公安 All Right Reseverved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