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增30余处电子警察 专拍大货上高架桥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5-06-18 

  随着沈阳市城建工程的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执法及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尤其是“电子警察”配备及相应执法处罚规范更是市民的热议话题。

  5月26日,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聚焦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章问题。现场热线不断,市民针对压白线如何处罚、何种情况下可以复议成功、复议时需要带哪些手续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专家详细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研处违法图像管理科主任科员 贾斌

  王先生:一天下大雨,我开车到一个路口,有左转弯和直行两排道,当时对面两个信号灯都是绿灯,我走的是左转弯道直行。请问这种情况算违章吗?

  答:一般情况下,电子警察监控设备会以“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进行记录。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新增电子警察多在高架桥下桥口

  目前,东西快速干道、南二地区、揽军高架、一环路高架、二环路高架等市区内全部高架桥都是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道路及区域。为了抄近道,很多重、中型货运车辆在夜间偷偷爬上高架桥,超速、超重行驶。严重超载的车辆不仅会对高架桥桥体造成伤害,影响桥梁的正常使用寿命,还会危及其他车辆安全。

  沈阳市交管部门依据道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沈阳市新建及原有的高架桥上安装了37处电子警察,并在各高架桥的上桥口安装了大货车禁行标志,对违反禁行标志违法上桥的大货车予以拍照。凡是违法上高架桥的大货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

  黄河大街等路段重点监控占用公交车道

  沈阳交管部门先后在一环路一线、南京街一线、市府大路一线等20条公交线路相对集中、道路条件相对较好的路段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140余公里,在160余处路口设置了公交车专用导向车道,公交运行效率提升20%左右。其中,在黄河南大街崇山中路等路段重点监控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25条第一项,对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予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这些路段压白实线变道、转向准没跑

  自2013年开始,交警部门通过调整“电子警察”的相关技术参数对快到路口时突然间变换车道这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这样做就是为了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因为快到路口时如果突然间变换车道在降低通行效率的同时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按照“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对驾驶员进行处罚,一旦被拍到将会给予罚款200元、记零分的处罚。

  东滨河路等路段重点监控占用非机动车

  高峰时段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一直是市民的投诉热点,也一直是电子警察的重点监控范围。东边城街珠林路等均为重点监控路段。

作者:杜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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