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提示:警惕网上“刷单”诈骗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微博 发布时间:2020-05-24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快速反应,成功阻止一起利用网上“刷单”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为被骗市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
2020年5月19日15时许,市民余女士来到浑南分局五三派出所报警求助。经了解,余女士当天在一个微信群中看到一则刷单返现的兼职信息。抱着赚钱的想法,余女士与对方通过微信取得联系,并按照对方提示的步骤登录了由对方提供的某购物网站账号,对购物车内一件价值13196.52元的商品进行所谓的“刷单”操作。余女士输入自己支付宝密码后,发现支付宝账户上的13196.52元资金已被转走。当余女士询问对方时,对方告知是她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想要退钱只能找财务解决。与此同时,对方还让余女士添加了一个“财务总监”的微信协商解决退钱问题。不料,“财务总监”在查看了余女士发去的显示支付宝账户余额的截图后,将余女士的微信“拉黑”。意识到被骗后,余女士立即来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查明情况后,迅速对涉案账号、资金流向等信息开展调查,并对这笔资金及时进行止付。当日23时许,余女士被骗的13196.52元全部退回她的账户。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上“刷单”违法,不要轻信“高佣金”“先垫付”等网络“刷单”兼职工作的虚假宣传,“退款失败”“卡单”“掉单”“解冻激活”等几乎都是骗子常用的欺诈手段;不要从事不合法的兼职工作,否则不仅极易上当受骗,而且可能还会承担法律责任;要提高防范电信诈骗意识,银行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短信验证码、第三方支付账号和密码等,都是十分重要的个人信息,在没有核实他人真实身份情况下,切勿轻易将这些信息透露给对方,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作者:刘洋 崔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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