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夹击,警惕这类“碰瓷”
信息来源:转自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4-11-15
10月17日12时许,法库县公安局接到村民吴先生报警称其遭遇了交通事故。冯贝堡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民警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他违规变道!”轿车司机张某某表示。“前面的白色轿车突然刹车,我赶紧避让向左侧变道,没想到后面的白色轿车却突然‘贴’了过来……”吴先生的一番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前面的白色轿车长什么样?车牌号还记得吗?”“车牌号记不住了,但是跟后面这车长得一模一样。”
在民警调查期间,途经此处的村民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警察同志,副驾驶这人我认识,前两天刚刚与我发生过剐蹭。”民警深挖彻查,在后方白色轿车内发现了损坏的后视镜、车辆大灯等。
民警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碰瓷”案件。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民警告诉张某某通知其家属或者朋友过来接他,而过来接张某某的正是“前车”司机,民警辅警将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到案后,张某某、温某某、杨某百般狡辩。但是在多名被害人辨认等相关证据面前,张某某等三人供述了通过“碰瓷”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经查,9月份以来,该团伙先后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温某某、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恶意制造交通事故索赔是违法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如遇“碰瓷”要及时报警。
来源 法库县局
通讯员 刘一卫
编辑 张晓蒙 王淳
校对 王维
责编 杜斯文
审核 胥昊迪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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