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男子因“黑飞”被拘
信息来源: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5-09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将违规飞行“无人机”等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2026年5月2日19时许,明星演唱会在沈阳奥体中心举行。期间,民警发现场馆外1.2公里处,一架无人机向场馆飞来,疑似“黑飞”。民警立即处置后,男子再次施放无人机向场馆复飞,飞行高度达194米。

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代某位置,将其当场抓获。经询问,代某承认了其为发朋友圈炫耀拍摄明星演唱会视频,未申请飞行许可的“黑飞”飞行。浑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代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黑飞”,一般指未经批准或者超审批权限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以及未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等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无人机并非“想飞就飞”,实名登记、空域报备、合规飞行是法定要求。真高120米以上、禁飞区、限飞区均属管制空域,未经批准严禁飞行。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登记、报备程序,杜绝“黑飞”,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与低空飞行秩序。
来源 情报指挥中心 浑南分局
编辑 姜维
校对 李泽旭
责编 王维
审核 刘辉
作者:
CopyRight 2008-2014 沈阳公安 All Right Reseverved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