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记高花派出所社区民警刘振红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23 

  2007年,刘振红同志从部队转业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高花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这一干就是12年。12年来,他始终扎根在基层,怀着一颗对党、对人民、对公安工作的赤诚之心,恪尽职守、辛勤奉献,无怨无悔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一、扎根基层、服务百姓

  派出所既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前沿,也是服务群众的窗口,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小事儿积累起来也会引发大问题。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刘振红看来,自己就是那把打开“问题之锁”的钥匙。派出所里的大事小情,要求民警做到的,他都带头做到,而且要求自己做的更好;有什么棘手的工作,他都积极参与,只要接手的工作就会负责到底。

  当前公安工作日益繁重,基层民警承受着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压力,但刘振红始终如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用真心对待群众,用真情帮助群众。每天走进刘振红办公室的群众不知有多少人,但他都耐心地进行解答。他说:“只有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才有价值。把百姓关心的小事办好,本身就不简单。”一位群众这样评价刘振红:“民警和我们不隔心,他说的话总是那么在理儿,让人听了心里舒坦。”刘振红常说,公安机关的服务对象是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他总是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把每项工作都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对群众提出的每个建议他都认真研究,每一条意见都第一时间反馈。他既像宽厚的兄长,又像仁爱的慈父,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和敬业工作保辖区的一方平安和稳定。

  二、立足岗位、尽职尽责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稳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刘振红做为社区民警,积极在辖区内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认真收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此外,做为社区民警,日常辖区的人口管理、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工作刘振红也是一项不落。平时走访社区过程中,都会向社区群众了解外来人口情况,并第一时间上门采集登记相关信息。同时,重点加强对用工单位、商户的走访力度,了解企业、单位、商户招聘用人情况,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白天开展走访,夜间回所录入,确保掌握第一手人口情况,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开展、打击破案提供有效支撑。

  三、巡逻防范、护民平安

  2019年5月19日,民警刘振红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住户家中有一名男子,其行为鬼鬼祟祟,于是立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发现其身上的手机等物品来历不明,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经调查,该住户贾某于早晨外出打工,嫌疑人张某破坏窗户入室盗窃,窃得一部白色OPPO手机和若干钱款。经审讯,张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房主贾某到高花派出所取回了自己丢失的物品时拉着民警刘振红的手说:“多亏了警察同志及时发现,不然我的损失就大了,您真是人民的保护神!”。

  长期以来,刘振红同志一直坚持在辖区内开展巡逻,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动,消除治安隐患,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辖区群众的安全,另一方面还能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维护辖区大局稳定。

  刘振红同志严格自律,敢于担当,他用满腔的热忱服务每一位百姓,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出了不一样的精彩!

作者:李龙旭
CopyRight 2008-2014 沈阳公安 All Right Reseverved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