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就‘拿’一千块钱,就算被发现了,最多也就行政拘留……”
信息来源: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8-21 

  6月4日,新民市公安局辽滨派出所接到武女士报警,“我的网店账户被盗了!刚刚查了一下,钱被转到这个陌生银行账户里!”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被盗资金转入一张广西开户的银行卡内,并在柳州市某支行被取出。“咱们立刻出发,别让人跑了!”民警奔赴柳州,调取银行的公共视频,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黄某某,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连夜蹲守将黄某某抓获。


  “是不是抓错人了?我也没干啥啊。”“视频里这个人是你不?你取的是谁的钱?”“是我自己的银行卡。”“是你的钱吗?”起初,黄某某避重就轻、心存侥幸,妄图遮掩事实,直到漏洞越来越多才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原来,黄某某在与亲戚黄某聊天时,黄某给他介绍一个“好差事”,“给你银行卡转点钱,去银行把钱取出来就行,其他的不用你操心。”自以为“懂法”的黄某某,以为“赚”的钱不多就不会违法犯罪。民警根据黄某某的供述,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


  “黄某某认为只是用自己的银行卡去银行取现,没什么大事,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亲手把自己送了进去。”办案民警介绍道。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武女士的损失被全部追回。



来源 新民市局

编辑 刘珂欣 陶达

通讯员 李潇潇

校对 李泽旭

责编 王维

审核 刘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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