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打造路畅人安、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4月17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规范交通秩序“百日行动”和春季道路整治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
赵策
新闻背景
进入春季,春耕生产、学生开学、踏春郊游、清明扫墓等活动逐步增多,加之货物运输繁忙、恶劣天气频发等因素,按照以往交通管理经验,酒驾醉驾、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超员超载超速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也逐步增加,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显著提升。
为依法治理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沈阳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上级机关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交通秩序“百日行动”和春季道路整治工作。
第一发布
道路越来越畅通
交警做了这些工作
◆强化定点管控:沈阳公安交警部门围绕主要交通路口和常发拥堵节点以及警情高发区域,科学设置高峰岗、护学岗等固定执勤岗点,强化疏导管控,规范路口秩序,并在此基础上,发动机关内后勤警力参与路面执勤,高峰时段有警管控岗点达400余处,较原有点位数量增长21.9%,管控覆盖面有效扩大。同时,秉承“警力跟着警情走”“弹性布警”等工作原则,动态调整勤务点位、科学设置勤务时间,保障勤务部署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
◆强化快速反应:围绕城市主要干道,设置38条主线巡段,全部安排摩托车手开展动态巡逻,及时发现处置拥堵、事故等各类突发情况,同时,围绕东西快速干道、一环、二环等快速路、高架桥共设置18处驻巡点位,组织摩托车手于高峰时段定点驻巡,切实保障快速路有序畅通。
◆强化事故快处:一方面在高峰时段增派事故组加强巡逻、快速处置各类事故,部署所有清障车围绕易拥堵节点和区域驻巡,随时做好拖曳救援故障车辆准备。另一方面,利用交管12123平台,对责任清晰、受损较轻的简易交通事故进行线上快速处置,大大提高了事故处置效率。
◆强化视频巡查:利用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道路开展视频巡查,特别是针对主次干道、易拥堵节点重点监控,随时发现拥堵等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就近派警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派警、早处置。同时,为丰富前端警务功能,切实为基层中队科技赋能,试点在部分街面岗亭增设视频监控系统,提高一线视频巡查和科学布警能力。
数据“说话”
平均车速
有所提升
从沈阳市交通流量变化来看,早高峰流量要大于晚高峰,工作日流量要大于公休日。
目前,沈阳市道路顺畅程度有了一定的提升,经高德智慧交通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今年以来,全市全天平均车速为32.1公里/小时,同比去年同期31.7公里/小时提高1.26%。高峰时段平均车速26.2公里/小时,同比去年25.5公里/小时,提高2.75%。
这样的效果,与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提升、文明出行素养不断提高密不可分。同时,沈阳公安交警也在不懈努力、多措并举,最大限度保障我市道路交通运行安全、有序、畅通。
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从严查处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肇事肇祸风险非常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隐患,所以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对此,沈阳公安交警采取常态整治、集中整治、全市统一行动三大整治模式,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从严整治、决不姑息。
同时,不断丰富酒驾整治工作技战法,灵活变化酒驾整治点位与时间。此外,适时调整整治点位和时间,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快速路和高架桥的上匝道和桥下都是整治重点,从下午到第二天凌晨都是整治时段。通过持续对酒驾违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让酒后驾驶无处遁形,坚决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严查处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以及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的源头窝点,进行同步治理、联动打击。截至目前,共检查机动车维修销售点1535处,对19处未实名登记的厂家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对14家涉嫌擅自改装机动车和涉嫌销售改装机动车的源头窝点移交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沈阳市公安局对全市涉及“飙车炸街”的警情、案件、舆情、民意诉求等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分析重点人群、区域和规律特点,通过打防结合、多警联动等手段,采取部门协作,多点出击等各项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最大力度地开展路面严查,深入进行案件审查,做到应查必查,应审必审,从严打击、依法治理。
一方面,在“飙车炸街”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时段设卡拦截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市区主干路、城市快速路以及红梅文创园、长青街、浑南中路、东陵路、丁香湖、莫子山、五里河公园等周边区域的巡查整治,对“飙车炸街”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警,及时查处。另一方面,采取多警联动、区域协作等方式,组织技侦、网安、刑警、治安等警种部门,确保在信息收集、违法锁定、证据采集、收网打击等各流程环环相扣,有效查控。同时,对大规模违法“飙车炸街”行为实施专案打击。
相关新闻
规范佩戴头盔 交警治理不停歇
电动自行车由于具有轻便灵活的特点,现在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代步工具,但有些市民忽略自身安全,觉得不戴头盔也没啥问题。
据统计,在交通事故中,正确佩戴头盔后,骑乘人受伤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可以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非常重要。为此,沈阳公安交警多措并举——
◆“陈兵”路面: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头盔劝导点位,全部落实“大队、中队、民警”三级包保制度,配备交通安全提示“大喇叭、喊话器”,不间断播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无盔不出门、无盔不出村、无盔不出企、无盔不上路”提示信息,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进行拦截、登记、劝导、提示,讲述危害、阐明后果。
◆全警动员:全市全天岗、高峰岗、主线巡逻勤务、网格化巡逻勤务警力,全部采取“边站岗、边劝导”“边巡逻、边劝导”的勤务模式,同步推进头盔劝导行动,营造全天候、全时空、全街路严管严治的工作氛围。
◆警示教育:对被多次劝导的电动车骑乘人,采取义务执勤、看警示片等警示举措,截至目前,已警示教育近5万人次。
◆社会面宣传:联合市文明办并依托“七进”宣传渠道,开展“文明骑行”主题活动、交通安全巡回宣教活动130余场,特别针对外卖寄递行业、企业员工、重点运输企业管理人和责任人开展专项宣教;利用全市农村气象大喇叭播报佩戴头盔提示信息10万余条次;设计制作宣传展架188套,组织在全市头盔售卖点周边摆放。
◆媒体宣传:为释放严管信号,营造浓厚氛围,沈阳公安交警部门共发布宣传报道90余篇,发布新媒体信息120余条;同时,不断拓宽宣传形式,拍摄制作更生动、更有趣、更真切的短视频作品,发布正反典型案例,以真实的案例告知、警示广大骑乘人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联动配合:由于共享电动车头盔条件差,头盔佩戴率一直“居低不上”,沈阳公安交警主动对接城乡建设局以及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电动车企业,连续召开两次“警企座谈会”,要求企业启用带有“戴盔解锁、摘盔断电”功能的智能头盔,并加大运维人员投入,提升对车辆和头盔的清洁力度。目前,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电动车企业已全部上线并启用了新功能头盔,正在逐步替换新车型予以适配,已更换1.7万余台。
交警提示
禁止酒驾醉驾!
请各位驾驶人严格自律,不酒驾、不醉驾,保障的不只是道路的安全通畅,更是保障每一个家庭的完整幸福。
沈阳公安交警将不断深化规范执法,严查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打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严禁“飙车炸街”!
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城市道路不是“炸街党”的炫技舞台,深夜上演的“速度与激情”并不炫酷。
沈阳公安交警将继续重拳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还“静”于民、路畅人欢、车畅人安。
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头盔。
沈阳公安交警将加强集中劝导和宣传倡导,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盘活停车资源 纾解群众停车难题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序化管理为切入点,在严管严重违停行为的同时,积极推进盘活停车资源工作,纾解群众停车矛盾。
◆协调指导安运集团在全市范围内将26处公交车场站错时对外开放,累计盘活停车泊位3050个。
◆试点推进居民小区地下闲置泊位错时开放工作,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试点推进18处,开放泊位2100个。
◆利用未出让闲置用地规划公共停车场,盘活西塔夜经济区公共停车场、彩塔夜市公共停车场,累计提供停车泊位1351个,纾解夏日经济停车难问题。
◆充分依托道路时空功能,优化设置1.2万个道路限时停车泊位,最大化弥补老旧小区及容积率较高的连片居住区停车难题。
连线实录
问:电动自行车超速、不遵守交通信号、逆行、走机动车道、不佩戴头盔等问题,会被如何处理?
答: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罚款5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罚款20元;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罚款30元;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由于没有地方立法,目前无法进行处罚,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
问:天越来越暖和了,我上下班经常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戴头盔吗?不戴头盔有什么危害吗?
答:一定要戴头盔。据统计,在交通事故中,正确佩戴头盔,骑乘人员受伤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所以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后的一道重要防线。
问:什么样的车属于“僵尸车”?
答:废弃机动车俗称“僵尸车”,长期停放无人看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影响城市环境并造成停车泊位周转率下降。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废弃机动车:(1)零部件残缺失去驾驶功能的机动车;(2)经认定为报废的机动车;(3)经认定为无主的机动车;(4)其他可认定为废弃机动车的情形。
问:发现“僵尸车”如何举报?
答:按照《关于严禁废弃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的通告》内容,广大市民发现道路上存在“僵尸车”,可通过拨打电话024-22820122积极举报,我们将安排警力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同时,沈阳公安交警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将废弃机动车停放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问: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发现并清理“僵尸车”?
答:沈阳公安交警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并清理“僵尸车”:(1)群众举报在公共道路上停放的;(2)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的;(3)城市执法部门、网格员日常发现转递的道路内“僵尸车”,交警部门对转递线索逐一核实。
经确认属于废弃机动车的,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先期查询车辆信息并告知车主自行处理,拒不清理的依法予以拖移。
发现道路上存在“僵尸车”
可拨打电话024-22820122举报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