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17项措施》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及省公安厅出台17条便民利企新举措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了《沈阳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17项措施》,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共4条举措。全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惩治;严打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深入开展“保知护企流动讲堂”宣讲活动,切实防止知识产权企业研发成果、核心技术流失泄露;在全市挂牌成立16个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畅通经济犯罪案件报案渠道。
二是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共5条措施。强化城市生产生活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处理”模式,建立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机制,缩短“城市货车通行码”办理时限;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还“静”于民。
三是进一步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共4条措施。试点实施出入境证件换发补发“全程网办”,提供出入境证件集中办理预约服务,为企业重要境外商务活动提供便利。
四是进一步精简治安户籍审批流程,共2项措施。不断优化大型活动审批,实行安全许可和票务销售“同步办”、同类活动“一次办”,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
五是进一步拓宽公安监督投诉渠道,共2项措施。强化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社会监督,对群众关于受立案方面的投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健全完善“民意110”受理机制,24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监督投诉,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