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2026〕第841号)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市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有序、高效实施,优化办事服务体验,沈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开展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符合《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
二、备案时限
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在《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2026年9月15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已经设立的机构后续根据需要拟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应当自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1、机构备案信息表(附件1);
2、机构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2)以及备案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为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的无相关犯罪记录声明(附件3);
4、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主要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5、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资料保存、数据安全、合规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说明或者自评报告;
6、从事出境中介服务的机构与境外有关服务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文本或者有效合作意向书,以及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说明。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一)办理地点
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1、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咨询电话:024-86897952
2、和平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31912210
3、沈河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甲1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84123955
4、铁西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
咨询电话:024-85630335
5、皇姑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
咨询电话:024-86459390
6、大东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88565121
7、浑南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24-83184519
8、于洪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咨询电话:024-25832887
9、沈北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88920110
10、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89830307
11、辽中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辽中区卫士路66号
咨询电话:024-87801110
12、新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新民市东营北二路60号(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27510168
13、法库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24-87110535
14、康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康平县迎宾路99-C号(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4-87337220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7:00。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如实填报机构和人员信息,保证各类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在备案时弄虚作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国家移民管理局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布经过备案的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信息。
(三)投诉举报电话:024-86890940,如发现我市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出境入境中介业务,可拨打该电话反映。
(四)备案工作启动初期业务量集中,为避免窗口拥堵,建议各机构合理规划办理时间、错峰前往窗口办理。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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