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相关国家标准建议(第0996号)的答复
刘元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相关国家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目前,正着手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一、我市指路标志形成的现状
根据市财政情况及路网交通运行需求,从本世纪初,按照GB5768-1999开展了全市部分主要道路指路标志设置工作。期间,2009年对GB5768进行了一次再版,对指路标志相关要求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无论从被交道路还是当前道路方面,可供参考的标准有限,造成了目前全市指路标志设置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等情况。特别是2010年以后,市民对道路交通设施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对于指路标志体系的需求也逐渐增多,您提出的本路标志就是在这个时期,结合市民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下设置的,虽然明显告知了驾驶员当前街路,但是对于侧向被交道路存在指示不明显问题。同时,由于没有对于被交街巷路相关标志设置要求,造成了现在大部分道路存在被交小路没有指示问题。
二、相关标准的改善
2015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台GB51038-2015,该标准是针对城市道路专门制定的交通设施设置标准,对指路标志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对于被交小路设计了3类指路标志,能够让驾驶员非常明确即将途径的被交小路名称。同时,结合国内先进城市经验,计划增加指路标志尺寸,调整主要被交道路及当前道路设置位置,在指路标志中能够清晰显示被交道路和当前行驶道路有效解决了当前指路标志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交警部门针对目前设计规划,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交通设施大排查行动及沈阳市创城工作,先期在城市主干道被交小路设置一批3类标志,解决大马路沿线小胡同不知路面的问题。结合2021年、2022年沈阳市交通设施城建、城维计划,更新、新建一定数量的新版指路标志,并在以后历年的城建、城维计划中继续对该类标志进行完善。同时,对大部分本路标志进行拆除,在新版指路标志完善前,仅保留个别重要路口的本路标志,力争在5年以内彻底消除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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