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公共场所宠物监管的建议》(第027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公共场所宠物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放养犬许可是犬类管理的中心工作,是规范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养犬管理工作科学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市重点管理区内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畜牧兽医部门在全市设立了36个免疫注射点,免费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办理《宠物健康免疫证》。我们严格按照“一证、一牌、一票”的标准,通过开展入户摸底调查、组织专项整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犬只登记办证率。在重点管理区内的公安派出所均设立了养犬许可证办证点,方便市民就近办理犬证,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上门办证服务。对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未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两千元罚款。

我局以解决违规养犬、遛犬等问题为重点,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科学规定重点整治时段、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行为,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查处的大型犬、烈性犬和流浪犬等违规犬只,在做好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及时送交市临时犬留置所集中保管,强制留置,防止其再次流入社会造成危害。对无人牵领的犬只、无人看管的犬只、占用公共场所饲养的犬只,发现后一律按照流浪犬先行收缴,严密防范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只伤人等案事件的发生,实现规范有序管理,社会群众基本满意的目标。

养犬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性的特殊群众性工作,我们会通过不解的努力,引导和改变不文明的养犬习惯,形成人犬共处、邻里和谐的局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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