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降低民间借贷利息和对非法放贷从严惩治的建议》(第076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
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民间借贷利息和对非法放贷从严惩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中关于“将民间借贷法律保护利息下调至年15%,可以让很多逃避监管的放贷人自动退出放贷行业,从而控制民间放贷最终转变为非法吸收社会资本和进行非法放贷的风险”的问题。经我局深入分析研究,您的建议涉及到多个部门,并需立法机关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此,我局将呈报上级政府部门,建议出台专项法规对相关行业进行从严规范,确保此类问题得到根本改善。
您的建议中关于“一些受害人到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不予受理现象”的问题。我局组织全市经侦系统畅通案件线索举报通道,并对各分、县(市)局经侦部门案件线索举报受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障企业及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及时受理、侦办。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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