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骚扰电话问题的建议》 (第074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4-26 

关于解决骚扰电话问题建议

(第0744号)的答复

苏丽岩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骚扰电话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刑侦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整治行业乱象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作为民生问题来抓,在刑侦禁毒局组建了反信息诈骗支队,在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整治骚扰电话、短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案件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沈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全市联席会议。今年2月5日,下发了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作为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及银行、通讯等行业召开全市联席会议,重点打击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互联网技术服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顺线追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各个环节,依照现行法律,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已侦破案件进行倒查,重点发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贩卖银行卡、手机卡等灰色产业的源头和下线,实施全链条打击。与通信、金融机构建立日常沟通渠道,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对公账户、手机卡等行为的,在依法惩处的同时,通报银行或通信企业,对行为人实施惩戒,对拨打骚扰电话的行为人、开卡人施以五年内暂停其名下所有通信服务(手机卡、座机、宽带暂停服务),不得新开卡、开机等措施。三是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将“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代表建议的形式报全国人大,力争在国家层面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到议事日程。2020年10月2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正式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四是规范相关行业管理。配合市发改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能够采集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各行各业,在使用个人信息时遵循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公安机关将定期汇总依法查处的实施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自然人、法人信息,及时通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此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严格保护和规范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五是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协调电视、广播、纸媒等传统媒体开辟宣传专栏,通报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成果。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官方平台,向广大市民传授保护个人信息的小窍门,以及个人信息被侵犯如举报维权等技巧,全面提升市民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水平。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公安局

2021年4月6


作者: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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