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环外城区宠物管理建议
(第0684号)的答复
单兴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环外城区宠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将以“管住养犬人、规范养犬行为”为核心,以解决“违规养犬、遛犬”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责任牵动、宣传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发动、创新驱动、督考促动”总体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超前谋划,深入开展不文明养犬依法整治工作,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提升综合管理效能。我局充分发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沈公发〔2019〕28号),明确了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养犬登记和养犬许可证年检,查处无证养犬、户外遛犬不拴绳、公共场所遛犬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未到指定场所销售犬只、在道路两侧或者居民区屠宰犬只、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丢弃死亡犬只、户外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排泄粪便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兽用狂犬疫苗的供应、犬只强制免疫、登记和发放《宠物健康免疫证》、犬只留置、犬只无害化处理、禁养犬类品种鉴定、犬诊疗机构的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涉犬经营单位的登记及管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销售及养殖犬只场所的职责分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沈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沈犬管办发[2020]1号),充实完善各区、县(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政府组织、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建立统一部署、会商协作、定期总结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发挥谋划引导、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同时我局将持续完善网格化包保管控模式,切实形成遛犬行为出门就有人管、有人提醒约束的管控格局,提升我市养犬管理综合治理效能。
二、深化社会宣传,持续营造浓厚整治氛围。我局积极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结合养犬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养犬人对饲养犬只依法依规登记、免疫,严格约束管理、文明规范饲养、承担相应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进网格、进小区、进楼栋,入户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倡议书、致养犬人一封信、禁养犬图片等宣传资料40余万份,利用7台捕犬专用车辆深入到街道社区、大街小巷开展流动宣传2300余台次,在全市范围内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标识7565处,在公共区域设置禁止遛犬标识牌2253个,配合主流媒体随警采访、正面宣传报道300余次。下一步,我局将本着“宣传先行、舆论引导、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的思路和“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原则,在用足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和丰富宣传载体,广辟宣传阵地、创新活动载体,抢占微视频、抖音等新媒体阵地,针对群众关心的养犬问题,通过搭建网上咨询平台、开设微信公众号、举办养犬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传播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传播正能量、凝聚向心力,将文明养犬、爱心养犬宣传覆盖到社区、小区的每个角落,切实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爱心养犬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固化依法治理,持续整治违规养犬行为。为有效解决三环外城区人口密集地区,养宠物家庭不断增多,居民依法养宠物意识不强,宠物伤人、扰民、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我局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府依据《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街道、乡镇和人口聚集地区,划定为养犬重点管理区,现浑南、于洪、苏家屯、沈北新区政府已完成了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划定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设立的36个免疫注射点,免费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办理《宠物健康免疫证》,严格落实狂犬病强制免疫管控措施,完善流浪犬收容、疫病控制、病死犬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机制,以降低狂犬病传播风险,减少流浪犬、弃养犬及未免疫犬对市民健康危害,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遛犬制度,查处户外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排泄粪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因犬随地便溺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查处力度,为打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局将严格落实每户准养一只犬政策,以办理养犬许可证为着力点,按照“一证、一牌、一票”的标准,通过开展入户摸底调查、组织专项整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犬只登记办证率,并严格执行处罚标准,确保犬只登记工作扎实到位。同时,按照“全力以赴、全面管控”的工作原则,组织各属地分局紧紧围绕整治不文明养犬这一核心任务,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清理整治行动,并以违规养犬举报线索核查为主线,拓展举报渠道,紧紧抓住“受理、核查、反馈”等关键环节,组织基层派出所对110报警转递的遛犬不拴绳、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公共场所遛犬、饲养禁养犬等涉犬举报线索,切实做到受理一起、核查一起、解决一起,对查处的禁养犬等违规犬只,在做好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及时送交犬留置所集中保管,防止再次流入社会造成危害。对无人牵领和看管的犬只、占用公共场所饲养的犬只,发现后一律按照流浪犬先行收缴,始终保持高压严治态势,实现规范有序管理,社会群众满意的目标。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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