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安装道路交通人脸面部识别抓拍系统的建议》(第048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黄晓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装道路交通人脸面部识别抓拍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脸识别系统以人脸识别技术为核心,是一项新兴的生物识别技术,是当今国际科技领域攻关的高精尖技术。它广泛采用区域特征分析算法,融合了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与生物统计学原理于一体,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从视频中提取人像特征点。

    随着科技进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也在与时俱进。目前,沈阳市公安局已建成大数据人脸识别系统,主要应用于火车站、地铁站、部分大型商场进出口,对网上逃犯进行人脸比对,认定后进行无缝打击,应用效果良好。针对沈阳交通管理而言,交警支队通过市局卡口平台,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对失格驾驶员进行拦截处理,仅2018年,成功通过卡口平台抓获失格驾驶员100余人次。

    通过调研,目前全国主要城市在交通管理方面还没有通过电子警察人脸识别功能作为机动车违法驾驶人认定的参考证据,主要困难有三方面:一是财政问题,实现电子警察人脸识别功能必须在现有电子警察设备基础上再加装一个正向人脸识别摄像机,一个方向需一套。二是技术问题,按目前全市卡口人脸识别率来看,人脸识别率在隔着车辆前挡玻璃的情况下不是很高,并且根据老百姓投诉,夜间卡口照明按规定不能太亮,大大降低了人脸识别率。三是法律问题,目前交通违法照片做为证据进入交警违法平台按法律规定需要三张照片,人脸识别认定后,将多出一张照片,该照片将以怎样的方式进行交警违法平台还有待法制部门评估。

    面对我市交通管理的新形势,我们拟立足于实际,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强化交通科技应用、创新和管理能力,为全市交通管理、决策指挥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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