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车乱象亟待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但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员数量庞大、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仍有时发生。为此,我局交管部门立足于当前我市交通管理现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整顿电动车工作再次进行细致梳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成果,严格规范电动车行为,争取在整顿电动车工作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组织全警上路开展交通执勤
按照“高峰治堵,平峰重点管理电动车”的工作思路,组织内勤、外勤、机关等全体交警参与治理工作,同时针对电动车、摩托车秩序整治工作,设立了32条电动车管理示范街路和64处管理示范岗,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管理水平。
二、开展专项违法整治行动
组织各大队结合日常勤务安排,开展电动车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内重要路段、重要点位设置电动车专项整治组,依法查处电动车闯红灯、不在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横穿马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用教育、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顺畅。
三、重点管理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与全市网络订餐平台企业沟通对接,出台送餐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交通管理措施。一是定期对外卖骑手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提高“外卖骑手”的守法意识与安全意识。二是实行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定期将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给网络订餐平台企业,由企业内部对交通违法者进行内部叠加处罚,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取消网络送餐资格。
四、强化源头管理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关系到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目前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已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模式。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场、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检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沈阳市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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