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小型车辆轻度违停行为实施分时段免责的建议》(第067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王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型车辆轻度违停行为实施分时段免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爆发式增长,截止2018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228.5万辆,道路资源、停车资源与车辆保有量之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如何高效地利用道路资源,把握好动静态道路使用的平衡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设置要求,2018年我局推动各区增加施划停车泊位累计达到了27.9万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22.5万个,路外停车泊位5.39万个),对原有道路泊位和临街泊位复线维护14.5万个。在条件不足的街路,重点是市区居民小区和商业区周边实行限时停放措施,设置临时限时停车泊位4.2万余个,缓解停车困难。将继续推进静态停车的精细化管理,合理设置低等级街路的准停时间,科学保障道路使用的动静态平衡;同时在静态停车管理工作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融入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对小型车辆无严重不良影响的轻度违停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灵活处理、统筹考量市民出行和用餐消费的供需矛盾,为我市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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