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置塔湾家乐福门前信号灯的建议 》 (第072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马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塔湾家乐福门前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此岗全天由北向南的通行时长在45秒至75秒之间,我局还特别设置了南口单向信号,减少南口左转和北口直行车辆的冲突,确保路口行车秩序良好。由于此岗为丁字路口,如果由南向北为常绿设置,将和西口左右转弯的车辆和行人过街发生冲突,不符合信号设置规范。因此我局只给予西口40至45秒左右的信号时长,保证行人和车辆的顺利通过,其余时间都侧重于由南向北的信号时长。我局会在此岗加强警力并对路口秩序严加管控,同时,会向市财政申请建设资金,新建违法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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