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取消东西快速干道滂江街出口前限速拍照交通标志的建议》(第025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胡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东西快速干道滂江街出口前限速拍照交通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限速40标志,是位于东西快速干道珠林下桥口处,由于该处是连续弯道,并在2015年加宽东西快速干道跨一环桥时调整了上下匝道位置,造成该处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根据该处道路线型、通行条件以及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该处由桥梁设计部门定位限速40公里/小时。为了强化提示作用,我局又在前方增加了连续的限速标志,以提示过往驾驶人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目前,我局并未在该处设置限速拍照系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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