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乱象的建议》(第011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周胜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外卖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多次开展外卖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超标和未注册外卖电动车上路行驶以及外卖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减少外卖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及外卖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但由于外卖电动车驾驶人员数量庞大、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仍有时发生。为此,我局将立足于当前我市交通管理现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整顿外卖电动车工作再次进行细致梳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成果,严格规范外卖电动车行为,争取在整顿外卖电动车工作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是实施共管共治。主动与美团、饿了么、点我达、365跑腿网、百胜、麦当劳、必胜客等七家外卖公司进行对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了公安部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建立信息转递、内部管理、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并向企业发放《关于加强快递、即时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的倡议书》,呼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促进管理力度的全面提升。

二是实施内部处罚。要求企业坚决禁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从事外卖送餐活动。企业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惩处制度,对交警转递的违法信息,每月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二次内部罚款,三次的予以辞退。

三是开展路面管理。摸排配送高峰时间、集中通行路段、违法高发区域等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路面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四是建立“黑名单”库。将多次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企业辞退的“骑手”列入“交通违法骑手黑名单”库,所有企业共享“黑名单”信息,一律不予再次录用。截至目前,外卖企业共“拉黑”辞退9人。

五是深化随警整治模式。持续开展警企联合整治。由外卖企业每天安排人员与公安交警开展路面联合整治。对外卖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进行监管,直观了解送餐人员交通情况,既当管理员,又当监督员,也是联络员,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六是明确法律依据。《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6号令)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鼓励上述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经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道路行驶和违反临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扣留其车辆。我市已通过地方立法(市政府规章)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交警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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