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交通违章行为便捷查询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市场经济高速增长,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道路维修施工、地铁及高架桥等市政工程建设所导致道路承载能力下降,对道路通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继而诱发交通违法行为的增加。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及静态交通秩序,打赢缓堵保畅攻坚战,沈阳市公安局不断加强科技建设投入,在扩大电子警察建设覆盖率的同时,相继推出“沈阳易行”、“交管12123”等车辆交通违法查询处理服务举措,真正发挥“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服务理念,将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我市电子警察抓拍工作流程设有严格的时限规定和审核机制,并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要求贯彻执行。
我市自2002年起开始电子警察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建有电子警察抓拍系统4000余套,在我市交通管理工作领域发挥至关重要的辅助作用。由于我市电子警察点位分布于沈阳市主要路口、路段,早期建设的电子警察由于受技术条件、经费条件等各方面因素限制,不具备大范围铺设网络传输管线能力,电子警察摄录数据无法实现实时回传,主要依靠技术人员到电警点位数据箱手动拷贝视频及图像数据(目前仅有近年建设的300余套电子警察具备网络回传条件可以实现摄录数据实时回传功能),再打包转入公安网后台,由工作人员进行违法图片的逐条筛选、审核、录入,然后批量提交省公安厅复核,复核成功后写入交通违法管理平台,同时将违法信息推送沈阳易行和交管12123客户端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在三日内发送短信提醒,上述违法数据采录流程平均耗时约10天。在收到违法短信提醒后,群众可以随时通过APP查询、处理车辆交通违章并缴纳罚款。
由于电子警察抓拍的车辆违法图片属于车辆交通违章证据,并不会自动产生针对某驾驶人的具体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驾驶人在未主动处理交通违章之前不会对驾驶证记分情况产生影响,更不会产生滞纳金(加处罚款)。驾驶人可以结合驾驶证年度记分情况和车辆年度检车情况,通过APP足不出户随时选择处理车辆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如果交通违法累计记分分值较多,也可以通过12123APP(沈阳易行APP受上级公安机关政策限制,现阶段只允许处理本人本车违法行为)提前绑定多名驾驶人为同一台车辆同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这较以往在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处理车辆违章再到银行缴纳违章罚款相比,极大的提高交通违章处理的便捷性,自两款APP投放使用后注册用户已高达300万,累计处理交通违法行为500余万件。
我们相信随着5G技术的日趋成熟,在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实现电子警察无线数据图传功能,进一步缩减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工作流程时限,将更多贴心、便民的科技应用惠及我市百姓。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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