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对机动车在有路灯路段开启远光灯集中 治理的建议》(第008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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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机动车在有路灯路段开启远光灯集中

治理建议(第0089号)的答复

王玥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机动车在有路灯路段开启远光灯集中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查严管,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但由于乱用灯光等违法行为存在取证困难、偶然性强等特点,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为了进一步提升对机动车乱用灯光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我局交警部门始终严打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路面管控工作。充分依托定点和巡逻管控勤务,对主次干道车流、人流集中的路口,安排定点警力开展管控,同时,提高摩托车巡逻频次。对发现乱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共教育和处罚共计142人。二是强化集中整治工作。依托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秩序治理行动,结合夜间“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示廓灯、雾灯等违法行为,用足教育、示范、警告、处罚等管理措施,依法治理乱用灯光交通陋习。三是强化科技应用工作。目前沈阳尚无远光灯抓拍电子监控设备,但我局正在与国内先进城市进行沟通交流,汲取相关管理经验,并与国内优秀企业交流探索电子抓拍的技术方案。同时,继续推动公安交警系统立法调研工作,补充远光灯管理的相关法规条款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及配套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赵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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