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禁止残疾人代步车从事个体营运的建议》(第013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同意公开]

关于禁止残疾人代步车从事个体营运

建议(第0131号)的答复

李晓玲代表:

您提出关于禁止残疾人代步车从事个体营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三轮车特别是残疾人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坚持常态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对三轮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涉及三轮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但由于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群体特殊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仍有时发生。为切实加强三轮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定点和执勤警力部署,加大对三轮车闯红灯、闯禁行、不在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足教育、警告、罚款、扣车等手段,全力肃清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顺畅。同时,积极配合交通等部门,对三轮车交通运营违法行为开展打击治理,切实规范三轮车交通运营秩序。二是切实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工作。目前,交通运输部门以“创建全国一流出租汽车文明服务城市”为目标,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历史顽疾和违规乱象,举全局之力,开展了“出租汽车行业规范管理暨文明服务提升年”工作,开展了“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为提高整治效果,交通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了工作通告,成立了市区两级联合执法队伍,建立了打击非法营运案件双向移交和联动处罚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扣非法营运黑车2千余台。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赵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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