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路口施划大型车辆右转弯盲区 警示区域的建议》(第083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关于在路口施划大型车辆右转弯盲区

警示区域建议(0838号的答复

肖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路口施划大型车辆右转弯盲区警示区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为解决路口行人过街安全问题,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设置交通信号灯路口,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流量较大地点,通过信号灯控制手段,实行右转专用信号相位或右转车辆晚起动,确保慢行交通优先安全通行。二是结合道路整修改造,在有条件地点增设行人过街安全岛;对暂未进行工程改造的部分较大路口,利用标线施划行人安全等候区,并增设阻车桩,确保行人过街等候区与右转机动车道实现物理分离。三是在进行路口交通组织时,尽量前提停止线,缩小路口区域,施划行驶轨迹线,规范各类车辆行驶轨迹,并同步设置非机动车、行人等候区域,有效减少路口范围内各种交通交织、交叉冲突。四是加大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宣传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行人过街和通过路口的安全

经调查,内轮差造成的交通事故主要发生汽车列车、挂车等较长车辆右转弯行驶过程中,因行人、非机动车未在路口外等候,距离车辆过近造成,城区内由于内轮差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多见。主要原因是在市区内对交叉路口进行交通组织规划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因素,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相关事故;同时,市区内已严格实行重型货车限行政策,大型仓储式货运中心基本迁移至三环以外,市区内大型货车,特别是汽车列车、挂车通行量较少。

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结合交通事故安全防控工作实际,选取郊区公路交叉路口、高速公路出口等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地点,施划大型车辆右转弯盲区警示区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闵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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