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打击非法冒用个人信息力度的建议》(第074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加大打击非法冒用个人信息力度
建议(第0748号)的答复
赵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非法冒用个人信息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省联通公司下发了《辽宁联通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下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专门成立了反信息诈骗部门,把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犯罪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相继破获了一批网络诈骗案件,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关于代表反映问题工作情况:经查,代表反应的电话号码均为2015年4月24日开户,开户渠道为皇姑区某代理点,其为市联通公司签约代理商,该公司于2014年6月与市联通公司签订业务代理协议,于2016年5月终止代理协议。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间,这些电话号码因欠费拆机,不涉及电信诈骗案件。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要求,将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纳入2020年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的主题战役之一,会同通信、工商等部门,建立执法检查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检查的协作方式,加大对社会营销渠道和流动商贩售卖非实名电话卡、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搜集“黑卡”号码信息,第一时间转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祁盛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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