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关于提高我市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
建议(第0737号)的答复
曹远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局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待遇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一是探索推行辅警层级制管理。2016年上半年,我局起草了《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就辅警等级管理制度写入其中,但因无上级文件政策支撑而未能实现。2020年初,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其中详细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层级管理制度、层级设置、评定与升降等多个方面,待此《管理办法》正式下发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开展辅警层级化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更加合理的工资机制。《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沈公发[2016]60号)中明确规定“辅警薪酬标准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标准,合理确定辅警工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高危险岗位工作以及从事特殊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其薪酬标准要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第五十七条明确了辅警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目前,我局现行的辅警工资标准系2016年10月由市人社局审批核定,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除工资部分外,我局还为每名辅警发放270元/月的就餐补助。三是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兼顾考虑辅警的公用经费。我局辅警公用经费标准为4500元/年。2019年10月,按照市政府文件研究,我局对各城区公安分局进行垂直管理,其中各区辅警经费也一同进行上划。四是建立辅警相应保障制度。我局辅警抚恤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每年为全体辅警购买655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保额合计一百余万元;二是每年为全体辅警进行免费体检;三是由政治部统一调度各辅警劳务派遣公司为辅警发放节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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