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沈阳市交警系统闲置超标警务用车 集中处置的建议》(第025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沈阳市交警系统闲置超标警务用车

集中处置建议(第0254号)的答复

侯漫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沈阳市交警系统闲置超标警务用车集中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保障部门非常重视警用装备使用和管理工作,2013年,对全市公安机关超标车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超标车辆全部封存停用,越野车全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2016年车改开始后,全局超标车辆全部上缴沈阳市车改办,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只有少数吉普车作为特种车辆保留,用于定位跟踪、抗洪抢险、森林防火、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维稳反恐防暴重大事件、食品卫生安全重大事故等现场应急处置和重大安全保卫勤务工作,使用过程中均按照《沈阳市公安局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目前,我局交警部门现有9台吉普车集中统一管理,包括5台特种车和4台执法执勤用车,车况和综合性能良好。根据沈阳市越野车管理使用规定,车辆使用需要局领导审批,故使用频率不高。在恶劣天气和路况的情形下处置现场、勤务保卫等工作中,确实需要通过性能强的吉普车才能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因使用情况特殊,相对其他车辆使用频率不是特别高,但车辆数量不多,不影响交警日常执法执勤工作。鉴于9台吉普车的车辆状况、交警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需要,建议保留9台吉普车继续使用,暂不集中处置。

感谢们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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