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市快递三轮车管理的建议》 (第014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关于加强沈阳市快递三轮车管理建议
(第0148号)的答复
孙欣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沈阳市快递三轮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机动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和谐顺畅。针对三轮车管理工作,目前,我市无具体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上牌管理规定,交警部门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落实快递三轮车注册登记及三轮车使用安全规范的具体方案制定。对于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三轮车,我们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执勤执法工作。对参战警力开展执法培训工作,按照“眼动、嘴动、手动、脚动”的规定要求,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对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体现执法权威。二是全面掌握快递行业情况。通过实地摸排与企业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电动三轮车及快递行业集中通行的街、路,以及集中通行的时间进行统计。通过协调企业平台信息支持,整合安管平台登记信息与路面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快递三轮车道路通行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区域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出行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三是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主次干道或重点地区,采取常规整治与专项整治、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快递三轮车的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闯红灯、横穿马路、逆行、非法改装、违反规定载人、乱停乱放、违规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同时,发挥岗点和摩托化巡逻警力的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快递三轮车的违法行为,做到违法行为“到岗不过岗”。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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