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建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系统的建议》(第025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建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系统

建议(第0257号)的答复

马千里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近期,我局交警部门根据代表们的建议,在全市重点区域,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抓拍进行测试应用,待测试通过后,正式启用行人及非机动车抓拍设备。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为沈阳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目前,从调查了解情况,因人脸识别抓拍率达不到100%、外省来沈人员人脸比对需接入全国人口信息库等原因,行人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仍以民警现场管理为主、科技设备管理为辅的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与中央、省、市三级媒体沟通协调,围绕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撰写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开展安全提示。精心编撰图文推送信息,通过公安交警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宣传,提高道路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三是依托“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充分依托沈阳公安交警“七进”交通安全阵地,深入辖区单位、学校、社区、客运场站、村镇等场所,以“交通安全一堂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面对面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全面利用户外LED和交通诱导屏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利用户外LED大屏幕和沿街商户电子门楣,插播交通安全提示语和海报,利用全市85块交通诱导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熊元
CopyRight 2008-2014 沈阳公安 All Right Reseverved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