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沈阳应大力加强犬控管理 工作的建议》(第080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9 

关于沈阳应大力加强犬控管理

工作建议(第0806号)的答复

边春阳代表:

您提出关于沈阳应大力加强犬控管理工作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治安部门切实加强犬类管理工作,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关于“按照《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违法养犬行为,对肆无忌惮的违法养犬行为依法亮剑”问题。《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是我市开展养犬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我局将严格依照《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处罚力度,以管住养犬人、规范养犬行为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牵绳遛犬、一户养多犬、公共场所遛犬、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组织派出所警力对辖区内的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巡视工作,努力营造严管、严治、严治的高压态势。同时,对查处的禁养犬和流浪犬等违规犬只,强制留置并及时送交犬留置所集中保管,防止再次流入社会造成危害。今年以来,全市共整治不牵绳遛犬行为1763起,整治公共场所遛犬行为386起,整治一户养多犬25起,强制收容禁养犬17条,收缴流浪犬、弃养犬107条。

关于“对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任性违规养犬人行为抄报所在单位并纳入个人征信记录”问题。对于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公安机关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将其违法违规养犬行为通告其所在单位。同时,努力争取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衔接,纳入其个人征信记录,构筑犬类管理社会网络。

关于市内五区,每区设立两个文明养犬、依法控犬示范小区,作为样板,总结经验,半年后向全市推开。示范小区内,随处可见控犬法规宣传口号,常态化巡查管理要跟上”问题。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全力做好文明养犬提升行动,我局充分发挥沈阳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已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区、县(市),按照“养犬法律法规宣传覆盖率、犬只狂犬疫苗强制接种率、流浪犬发现收缴率、不牵绳遛犬发现查处率以及重点管理区域内新增犬只办证率”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的评定标准,积极推进“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小区”创建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养犬管理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关于“对因违规养犬、遛犬造成的民生小案高度重视,让利益受侵害方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问题我局牢固树立“三清”工作理念,每日对110涉犬警情进行梳理,下发至各分、县(市)局,督导基层派出所开展警情处置工作。对涉犬警情高发重点区域,不定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犬害问题。今年以来,共梳理、处置涉犬警情3076起,达到了群众满意度100%的工作目标。下一步,我局将紧紧抓住“受理、核查、反馈”等关键环节,对110报警、市局转递的涉犬举报线索,切实做到受理一起、核查一起、解决一起,以实现降警情、促管理的工作目标。

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公安机关应扛起普法社会责任。沈阳市公安局还应创新普法方式、开拓新媒体普法平台,除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主流媒体加强宣传之外,还可通过地铁、城市街头大屏幕、官方公众号、视频号、公益海报等新媒体形式加大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让法律规定深入人心,妇孺皆知”问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先导作用,我局通过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张贴养犬管理通告,在公园、广场、小区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以及利用小区广播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采取随警作战、以案说法、及时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等,形成震慑效应,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已印发养犬管理通告2万张,文明养犬宣传册3万册,文明养犬提示牌1千个,协调新闻媒体正面宣传21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市委宣传部,丰富宣传载体,广辟宣传阵地、创新活动载体,争取通过地铁、街头大屏、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传播活动,提升触达率,形成宣传矩阵,确保文明养犬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营造全民参与强大声势。

关于“通过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控犬法规知识宣传,让中小学生了解控犬法规,让孩子们成为控犬法规的小小宣传员”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市教育局,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等作用,通过开展生动活泼的依法文明养犬知识宣传活动,将依法文明养犬带进校园;结合开展的“小手拉大手”反诈宣传活动,将依法文明养犬知识宣传带进课堂,通过让学生和老师们学习依法文明养犬知识,让孩子们成依法文明养犬的小小宣传员,并积极发动学生家长,从自身做起,让依法文明养犬深入人心。

关于“应进一步规范完善犬类被扣留收容后的程序流程,既不能简单的扑杀,又不能形成抓了放,放了抓的执法循环怪圈”问题。在我局的积极努力协调下,市农业农村局建设成立了沈阳市犬只留置所,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日常养犬管理工作中,将依法强制收容的犬只,送至沈阳市犬只留置所保管。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犬只被强制收容后的程序流程,加大对收容后的事后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做好被强制收容犬只的处置工作。

关于“就控犬管理工作,治安管理支队可与保安管理支队加强沟通协调,对居民小区物业保安进行法规知识培训。保安虽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规遛犬行为进行处罚,但是有劝阻、提示、报警的义务,不能对违规遛犬行为熟视无睹,视而不见”问题。我们将积极与保安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大对小区物业保安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及业务工作的培训力度;同时,将督促属地派出所,发动小区物业保安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查巡视,对发现的不牵绳遛犬、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一户养多犬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阻,纠正小区居民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报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形成“出门遛犬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关于“治安管理支队控犬管理大队的电话23505499,主要职能是受理黄赌毒问题,兼职受理出租房屋和违规养犬、遛犬问题的举报,而且还是限时举报,不是即时出警,受理举报的方式也显得有些落后。建议单独开辟一部受理控犬问题的举报电话或与110平台对接,这样才能快速处理关于控犬管理的警情。同时,再开辟一个举报人可以发送图文、视频的APP受理平台,全天候受理投诉”问题。我局开通的23505499举报电话,是兼顾涉犬线索举报和涉黄涉赌线索举报并用的一部举报电话,是对110举报电话的补充。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23505499”举报电话接警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快涉犬警情线索的转递,做到第一时间专递,第一时间处理。同时,我局将以服务管理实战为关键点,探索推进“智慧养犬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加速养犬管理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养犬管理由传统人力向科学智能转变,依托举报平台,受理群众发送的图文、视频等举报信息。同时,根据民众监督举报、执法历史记录等,对重点管理区域及违法养犬管理行为高发区域进行预警研判,进一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推动养犬管理社会进程、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全力打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管理格局。

关于“为治安管理支队控犬管理大队增加控犬人员编制和经费,添置车辆和设备,以适应新时期控犬工作的需求”问题。为缓解控犬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已从沈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雇佣了10名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养犬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各分、县(市)局主动与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进行对接,以辖区每个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为建制,至少聘佣3名专业的捕犬人员,做好流浪犬收缴人员及装备的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开展社会面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工作。同时,我们积极与沈阳市平安志愿者协会沟通,将物建文明养犬监督员纳入到平安志愿者队伍进行统一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劝阻等工作,实现“以养犬人治犬”的管理模式,切实形成养犬管理工作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公安机关坚决不回避责任、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平安、和谐、健康、文明新沈阳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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