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关于规范管理马路停车建议
(第0089号)的答复
鲍晓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马路停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确保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关于“建议政府将马路停车管理起来,根据马路不同级别,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并加强严管”问题。我们始终保持车辆乱停乱放严管的高压态势,推行重点部位一地一策、一路一策、一院一策、一校一策的精细化管理原则,全面启动全市路内停车设施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组织制定了《沈阳市静态交通综合治理设计导则》,建立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调整审核制度。建立了网格化常态管理机制,全市划分70个网格,组织665名摩托车机动警力开展不间断巡逻管控。制定出台了《抓规范、保畅通、促提升静态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查处违法停车指导意见》、《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等,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明确执罚重点,对“违停致堵、违停致乱、违停致诉、违停致险”4大类7大项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严格管理。关于居民小区共有产权部分停车位规划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民小区共有产权空间由业主大会通过后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经营,共有区间内的停车泊位施划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和车场内顺畅,但不得占用公共道路进行收费。关于促进停车资源利用及增加配建泊位利用问题。我们坚持“民意主导警务”和问题导向原则,以解决静态停车“往哪停、怎么停”为牵引,采取疏堵结合、管服相济、标本兼治的方式,深入挖掘停车资源,积极开展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停车综合治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积极推行“空间换空间、时间换空间”的做法,挖掘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积极鼓励配建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小区内部的配建泊位可采取租赁的形式向居民业主开放等,确保路外停车空间得到高效利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版权所有:沈阳市公安局 网站主办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邮编:110001 网站维护电话:024-23107122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0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66336 辽ICP备17010237-2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