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小学周边商业场所开放限时免费停车服务的建议》(第092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在小学周边商业场所开放限时免费停车服务建议(第0921号)的答复
韩基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学周边商业场所开放限时免费停车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经市人大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停车综合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市备案的收费路内车位以及市政府建设闲置地块等政府资源类停车场停车不足半小时全部实行免费。同时,积极协调学校周边商业场所停车场,实行泊位错峰共享,为周边学校早晚家长接送学生提供免费1小时停车服务。沈河区文化路小学附近的嘉里中心为学校提供泊位近400个,早晚接送孩子家长可免费1小时停车。我们计划2020年,在学校周边设置5000个临时停车泊位,专门用于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早晚临时停车。
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积极协调市物价部门,推动全市经营性停车场首个计时单位不足的免费停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葛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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