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严查电动车违章行为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040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同意公开]
关于严查电动车违章行为加强对电动车管理
建议(第0409号)的答复
倪琛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查电动车违章行为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规范电动自行车有序运行,确保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严格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日常勤务安排,在重要路段、重要点位设置电动车专项整治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教育、罚款,扣车等多种手段,依法查处电动车改装、闯红灯、不在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横穿马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顺畅。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主动与美团、饿了么、点我达、365跑腿网、百胜、麦当劳、必胜客等七家外卖公司进行对接,建立信息转递、内部管理、共同整治等多项工作制度,呼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屏幕、游走屏等渠道,加强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警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守法通行,珍惜生命。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作者:祝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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